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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展览会特别知识产权:展览会标志概述

发布日期:2019-12-12 14:17 浏览次数:

展会名称,会徽,标志,域名等展牌不时遭到侵犯,但在我国,展会标志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保护它没有统一的认识..

从法律性质上看,展览会标志属于商业标志的范畴,因此可以归属于展览设计“可识别的知识产权”,并受到保护。当然,具体的保护取决于国家法律的规定。根据德国、日本和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各国没有对展览标志制定特殊的保护规则,但其法律在受到侵犯时可以提供有效的救济。例如,根据《德国商标和其他商标保护法》,展览标志可归类为其他标志,受该法保护:日本通过《商标法》和《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向展览标志权利人提供救济;美国的司法判例对《商标法》的商业外观提供了广泛的解释,并扩大了《商标法》的适用范围,从而使展览标志得到充分保护。

从我国现行立法分析,展牌除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外,尚未被列为知识产权..因此,当展览标志被侵权时,标志的所有者或管理人不能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这显然不利于展览设计活动的顺利举行,也损害了展览经济的有序发展。根据我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的实际情况和展牌侵权的现状,展牌应明确为知识产权,展牌侵权时应专门制定法律保护规则,提供有效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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